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
电子血压计、体重秤医疗设备项目
咨询公告
为充分了解市场生产及供销情况,保证采购工作公正、公平、公开顺利开展,我院拟对电子血压计、体重秤医疗设备进行院内采购咨询,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咨询活动。
一、项目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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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段号 |
设备名称 |
数量 |
单位 |
预算单价 |
采购需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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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电子血压计 |
30 |
台 |
350元/台 |
1. 类型:上臂式医用全自动;2. 测量范围:血压0-280mmHg,脉搏40-180次/分;3. 精度:血压±2mmHg,脉搏±5%;4. 功能:自动充气、放气,屏幕背光清晰,显示高压、低压、脉搏,具备误操作提示、高低压报警;5. 续航:电池供电,连续测量≥100次;6. 材质:医用级外壳,坚固耐用,可擦拭消毒;7. 含成人标准袖带1条,适配临床常规使用。(适配要求:门诊、体检中心、临床病区常用,操作便捷,计量精准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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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体重秤 |
4 |
台 |
300元/台 |
1. 可选配身高测量杆;2.量程:体重0-120kg,身高100-200cm;3. 最小分度值:体重0.5kg,身高0.5cm,计量精准,符合医用计量标准;4. 材质:秤面防滑耐磨,医用级ABS材质,易擦拭消毒;5结构:稳固防滑,不易倾倒,适配门诊、体检中心使用。(适配要求:体检、临床评估体重专用,可按需选择是否带身高杆) |
注:允许响应人对各标段分别响应。如有可携带的样机,请携带至会议现场进行演示。
二、报名资料及相关安排
1、报名时间:2026年9月18日8:30---2026年9月23日下午17:00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报名方式: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一份(详见附件1),并将下列1-5项资料扫描件一起发送至于邮箱gdqrmyycgb@163.com,邮件名称及文件名称格式统一为“项目名称+公司名称+标段+联系人+联系电话”。
2.1企业营业执照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工商税务登记证(三证合一复印件盖公章);
2.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(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);
2.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(制造商必备);
2.4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会议召开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”截图并加盖公章;
2.5报名表。
报名时请各经销商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公司资质,并加盖公司公章,以便我院对公司相关资质进行初审。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,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作强制要求。
三、咨询会材料及相关安排
1、咨询会资料(参加咨询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)
A、供应商四证复印件,加盖公章(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);
B、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授权书,加盖公章;
C、生产企业资质复印件,加盖公章(营业执照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);
D、医疗器械注册证(医疗器械备案凭证)复印件,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;
E、产品参数及技术资料,含产品彩页、产品说明书等,加盖厂家和供应商的公章;
F、无犯罪承诺书以及供应商在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 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”截图并加盖公章;
G、附件2: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阳光推介信息一览表》。
注: 证件类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,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,并标注页码形成目录。请将以上A-F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,密封后咨询会现场递交,G项资料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阳光推介信息一览表》请单独密封。(纸质一式二份,电子U盘一份,内容为咨询文件word版)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,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、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作强制要求。
2、咨询会时间:待定2026年9月24日 上午9:00
3、咨询会地点: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新院区1号急诊楼4楼148会议室
四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咨询公告在《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官网》(https://kmsgdqrmyy.org.cn/)新闻中心通知公告专栏上发布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(昆明市官渡区关上仁心路1号)
联系人:高老师 赵老师
电话:0871-64985870
六、其他
1.本次咨询活动的目的是开展采购需求调查,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,不向各供应商支付和收取任何相关费用。
2.现场咨询会时,将对产品相关事宜进行详细咨询,经销商或厂家须派熟悉产品性能、配置、技术指标、售后服务等情况的人员参会,以免影响咨询会效果。
重要备注: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。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,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构成犯罪的,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。
/uploads/file/20260917/附件1:报名表 (2)_17896389096154.docx
/uploads/file/20260917/附件2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阳光推介信息一览表_17896389831385.docx
昆明市官渡区人民医院
2026年9月17日